深圳:对本地超200亿元电商零售奖励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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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消息,《电商报》获悉,近日深圳市政府印发了《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针对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问题及对发展形势的预判,聚焦薄弱环节,围绕五大方面,提出19条举措。

《若干措施》提到,对企业纳入深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的网络零售额首次超过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800万元、300万元的奖励。

同时,《若干措施》显示,符合条件的“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还可以获得融资奖励、办公用房扶持、贷款贴息、新技术及新模式应用扶持等。

此外,在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上,《若干措施》表示,共分为五个方面:一是构建智慧化电商物流配送体系,二是完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三是推动建设电子商务人才体系,四是鼓励建设行业自律及服务体系,五是完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电子商务领域营商环境。

该措施将于2020年10月26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来源:电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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