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垒之夜开发商Epic Games因游戏动作模仿名人舞蹈遭起诉 但它真的侵权了吗?
Posted
图片来源:epicgames官网截图
站长之家(ChinaZ.com) 6月5日 消息:堡垒之夜游戏开发商Epic Games面临诉讼,由于其使用和出售游戏动画涉嫌侵权基于名人流行的舞蹈动作。最高法院参与其中,公众意见产生分歧,但谁真正拥有模因(meme)版权呢?(译者注:模因在牛津英语词典的定义为,文化的基本单位,通过非遗传的方式,特别是模仿而得到传递。)
模因相关诉讼的部分问题在于,没有涉及与之相关版权或知识产权诉讼的先例。另一部分是模因(特别是那些模仿通过病毒视频或名人流行的动作)似乎没有资格获得版权保护。
从根本上讲,只有两种类型的案件涉及通过占用流行舞蹈动作模因被指控知识产权侵权,一种是是版权侵权的索赔,另外一种是未经授权使用个人肖像的索赔。不幸的是,对于那些起诉游戏公司的艺人来说,没有一个提起诉讼的人真正申请并事先获得了他们知识产权的版权。
实际上并未获得版权,更谈不上侵权
最著名的案例就是阿方索·里贝罗(Alfonso Ribeiro)在 20 世纪 90 年代的NBC情景喜剧“新鲜的贝尔艾尔王子(The Fresh Prince of Bel-Air)”中饰演Carlton,里贝罗起诉Epic Games 游戏Fortnite中使用的的舞蹈是来自The Fresh Prince的Carlton舞蹈。但是里贝罗最后不得不中止诉讼,因为美国版权局拒绝为他的作品颁发版权。
因此,那么Epic Games对Carlton舞蹈的使用是否等同于版权侵犯或知识产权盗窃呢?简而言之,至少根据现行法律的条文,可能并不构成侵权。
带着这样的问题,国外媒体TNW采访了律师助理Carla Navarro。Navarro表示,一个重复的舞蹈动作并不具备知识产权。版权法规定任何受保护的作品必须是以有形的形式被记忆的原创作品。而一个舞蹈动作不被认为是创造性的作品,因为它没有足够的素材来覆盖。
根据版权法(《The Copyright Act》)第102(a)(4)节描述“[…]编舞是一系列相关舞蹈动作和模式的组合和编排,组织成一个连贯的整体。[……]由普通运动活动、社交舞蹈、普通动作或手势或运动组成的舞蹈编排和哑剧可能缺乏足够的原创资格来获得版权保护。”也就是,单一的动作或舞步本身是没有版权的。
更糟糕的是,对于里贝罗来说,在舞蹈动作方面,法院有很多与模因无关的先例来处理商标侵权、版权侵权或知识产权盗窃。迈克尔·杰克逊推广了许多舞蹈动作,但没有一个是受版权保护的。
总而言之,美国法律规定你可以对完整编排的舞蹈申请版权保护,但不是将几个重复的动作串成舞蹈就能获得版权。
TNW采访了圣塔克拉拉大学法学院专攻广告和知识产权法的法学教授Eric Goldman,看他是否认为里贝罗的案件可能会以成功告终。Goldman给出的答案是:
版权局拒绝了他的注册,所以他(里贝罗)要么说服版权局,要么就是在没有注册版权的情况下提起诉讼(这很可能导致版权局介入诉讼)。所以我假设,尽管言辞激烈,这场诉讼在功能上已经结束了。
来源:站长之家
此文章 短链接: http://dlj.bz/3L7Z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