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调整物流境外交易争议处理规范 6月10日正式生效

Posted

6月4日 消息:日前,淘宝网发布通知称,为了保障买卖双方交易安全,拟调整《淘宝平台特殊商品/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第六章 官方物流境外交易争议处理规范,现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规则变更要点如下:

1、明确通关手续和税费的责任分配,明确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签后的责任分配。

2、细化包裹包装破损、内物破损、少件等场景下的判责标准与买卖双方举证要求。

3、明确全球包邮订单优先适用其消费者规则。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1年6月3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1年6月10日正式生效。

《淘宝平台特殊商品/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物流境外交易争议处理规范部分规则变更如下:

第三十六条:

 办理通关出入境手续需要买家或卖家合理的协助配合,相对方应提供相关协助。若一方怠于或拒绝提供协助导致商品无法办理通关手续的,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仓储、保管费等)及商品灭失风险均由该责任方承担。

卖家发货通关手续中,包含了入境地法定税费的,除双方约定外,该费用由买家承担。

买家退货通关手续中,包含了入境地法定税费的,除双方约定外,该费用由导致退货的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 :

买家无正当理由拒绝签收商品,交易支持打款卖家,由买家自行联系官方物流服务商取回商品并承担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此可能产生的通关滞货费用(如额外运费、相应仓储、保管费等)由买家承担。

第四十四条 :

若买家签收后,发现包裹包装存在破损或严重凹痕,且商品存在破损、污渍、少件等问题,可向官方物流服务商追责,交易支持打款卖家。

《淘宝平台特殊商品/交易争议处理规则》物流境外交易争议处理规范详细变更内容可点击这里查看。

来源:站长之家


此文章 短链接: http://dlj.bz/lzZvf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