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站创始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3年3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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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站创始人因侵犯著作权获刑3年】11月26日,D站相关人员涉嫌侵犯著作权案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前据“闵行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0年10月10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被告人温某特、郑某杰、林某、黄某四人依法向闵行区法院提起公诉。

据庭审直播显示,2015年6月至2019年初,被告人温博特以公司名义经营www.dilidili.com等网站(简称D站)。期间,被告人温博特雇佣被告人郑东杰、被告人林星先后担任公司在线部主管,负责网站影视作品的播放、下载等技术管理;雇佣被告人黄婷(系温博特女友)担任商务部主管,负责网站广告招商等。

被告人温博特等人在经营D站期间,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网站向公众传播上海童园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权利单位享有许可使用权的作品共计6000余集,并通过网站发布广告谋利。

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温博特以侵犯著作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禁止其三年内从事互联网视频网站职业。其余三名被告人均获缓刑。

来源:站长之家用户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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