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对商标重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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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企查查数据显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0 月 12 日新增裁判文书,文书标题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格力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原因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曾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申请格力色界商标,国际分类为 9 类科学仪器,随后该商标被宣告无效。这一案件近日有了判决结果,本次案件判决结果为撤销“格力色界”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就第三人许昌民针对“格力色界”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在本案中出现的“色界”为格力于 2017 年 6 月推出的第三代手机,当时定价 32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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