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款电影屡陷侵权风波:反抄袭风潮“矫枉过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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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 11 月一半的档期还没过去,影视圈就接二连三的曝出各种抄袭和侵权风波。热热闹闹的双11“剁手节”刚刚过去,剁手党们立刻摇身一变成了吃瓜群众,猝不及防接地碰上两个“大瓜”。

11 月 10 日,北京海淀法院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海淀法院已受理李某某起诉《烈火英雄》著作权著作权侵权案。

随后第二天,该电影出品方博纳影业在其官微上发布声明称,尚未收到法院任何通知。同时还在声明中表示,《烈火英雄》剧本改编于鲍尔吉·原野 2013 年 3 月出版的报告文学《最深的水是泪水》,并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获得作者的电影改编及摄制权授权。

无独有偶,早在几个月前就备受舆论关注的《五维记忆》与《哪吒之魔童降世》著作权之争,这两天也闹上了法庭。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网信息, 11 月 11 日下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中影华腾(北京)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诉《哪吒之魔童降世》(以下称《哪吒》)片方改编权、复制权、发行权纠纷案。

与《烈火英雄》著作权侵权案不同的是,尽管网上有关这一场官司的风波已经扑天盖地,但无论是导演,还是彩条屋及光线传媒等出品发行方,目前为止皆未对这一消息作出任何回应。

两起影视侵权纠纷案件几乎同时立案,不得不让人想起另一部正在热映的电影《少年的你》,有关电影原著“抄袭融梗”的质疑从上个月开始就闹得沸沸扬扬,直到现在也未彻底落下帷幕。

近几年来,影视行业的各种抄袭侵权的事件被不断曝出,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而在这诸多案例当中,其中既有不少落地成锤的侵权铁案,同时亦不乏许多模棱两可、难以判定的个例纠纷。让从业者在欣慰于国人版权意识不断提升的同时,也担忧着另一个问题:

反抄袭侵权的风潮,会不会变得越来越矫枉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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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吒》与《烈火英雄》侵权风波:

实锤还是捕风捉影?

两场侵权纠纷里, 7 月下旬就上映的《哪吒》,比《烈火英雄》更早出现抄袭的传闻。

首先回顾一下这场风波始末:

8 月 19 日,舞台创意秀《五维记忆》的主演之一、箜篌演奏家石璟在其微博上怒斥《哪吒》抄袭非遗大秀剧本《五维记忆》。 8 月 20 日,石璟在其微博上发布《五维记忆》舞台表演图与《哪吒》部分剧照的对比图,再次怒斥《哪吒》抄袭行为。

8 月 21 日,《五维记忆》的创作团队中影华腾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表示其拥有《五维记忆》舞台创意秀著作权。同时再次发文质疑《哪吒》片方抄袭。

8 月 26 日,中影华腾在微博发布维权声明,委托委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就中影华腾团队独创完成的作品《五维记忆》著作权涉嫌被某动画电影抄袭一事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10 月 10 日,中影华腾在微博上发布了由网友@十五字建安整理的《五维记忆》与《哪吒》故事主线对比图,从中看来,两个故事主线并无雷同之处,中影华腾表示网友@十五字建安并不了解《五维记忆》,同时又发布了另一版由网友@摄影师·严征整理的故事主线对比图,在这一版对比图中,《五维记忆》与《哪吒》的故事主线看上去极为相似。

网友@十五字建安整理的故事主线对比图

网友@摄影师·严征整理的故事主线对比图

11 月 12 日,中影华腾在微博上发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五维记忆》与《哪吒》著作权纠纷案受理通知书,这场风波由此告一段落。

从质疑《哪吒》抄袭伊始,中影华腾就开始被网友几乎一边倒的群嘲,许多人开始从《五维记忆》所使用创作素材、作品海报等方面对这一作品提出种种质疑,声称其“碰瓷”“蹭热度”。

而在诸多网友中,@三代鹿人发布的一条视频则引发了许多人的关注,在这条视频里,他针对中影华腾有关《哪吒》各类“抄袭细节”都进行了一一反驳,同时指出,《哪吒》备案时间在《五维记忆》舞台秀的登记时间之前,因而在剧情创意上不可能抄袭《五维记忆》舞台秀。

据此,话娱记者查询企查查网站显示,《五维记忆》舞台秀著作权登记时间为 2017 年,而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查询发现,《哪吒》的备案时间为 2016 年,早于《五维记忆》登记时间。

《哪吒之魔童降世》备案公示表

《五维记忆》舞台创意秀著作权登记时间

对此,中影华腾认为,《哪吒》为近期上映的动画电影,而《五维记忆》是已经公演了三年之久的创意秀,从公开发布时间来看,《五维记忆》远远早于《哪吒》。此外,中影华腾还表示,版权登记并非意味着登记之后才拥有著作权,只要有了作品就自然形成了著作权,且这一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截止目前,企查查页面显示,中影华腾的 15 项商标信息中,只有“记忆魔音”与“追梦人”两个商标有“注册证发文”,其余商标皆无注册证,这意味着从法律上来看,目前中影华腾在 15 项商标信息中仅拥有前面所提及的两项商标产权,连“五维记忆”这一商标目前在法律上也不独属于中影华腾。

与《哪吒》侵权纠纷不同的是,《烈火英雄》的抄袭风波,是近几天才在网上出现的。

据【话娱】查询得知,《烈火英雄》所涉抄袭作品《烈火无声》作者为李紫超,这部小说在 2019 年 7 月份出版前,曾以《火烈鸟》为名发表在其简书账号上,而目前在其简书页面中,《火烈鸟》只能显示出第三章之后的内容,前两章据页面显示被作者转为私密或删除,而第三章发表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14 日。

李紫超简书账号连载小说《火烈鸟》前两章页面无法打开

根据《火烈鸟》作者诉称,这部作者是其于 2018 年在网上连载,则博纳的回应则显示,其电影《烈火英雄》原著《最深的水是泪水》早在 2013 年 3 月就已出版,而 2016 年年底博纳就已获得其作品改编及摄制授权,若双方所述皆属事实的话,恐怕很难判定电影《烈火英雄》为抄袭《火烈鸟》而来。

值得注意的一项信息是,今年 9 月底有媒体报道,电视剧《烈火无声》启动仪式和《烈火无声》新书分享会在“海峡两岸图会”厦门成功举办,而原著作者李紫超与著名制片人李亚凝等嘉宾也出席了此次活动。

在电视剧开拍之际突然向一部已上映近 3 个多月的电影发起诉讼,恐怕很难不惹人猜测。

来源:话娱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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