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人脸识别第一案一审判决不满意 原告决定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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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消息:据澎湃新闻报道,“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中的原告——浙江某大学副教授郭兵表示,对一审结果不满意,将选择继续上诉。

郭先生表示,涉及人脸识别的格式条款内容无效的诉讼请求,不仅是维护自己的个人合法权益,其他年卡用户的合法权益也能间接得到维护。

2019年10月,年卡会员郭先生收到杭州野生动物世界发来的短信称,入园系统已由指纹识别升级为了人脸识别,如未注册人脸识别无法入园,同时,动物园方面表示,没办法办理退卡退款。

对此,郭先生认为面部特征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与园区协商无果后选择起诉该动物园。

2019年11月3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该案原告郭先生要求被告赔偿购买年卡的损失1360元,同时主张动物园指纹识别和人脸识别相关格式条款内容无效。

2020年6月15日,该案将在富阳区法院开庭审理。

11月20日,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面部特征信息,但驳回了其他的诉讼请求。

据悉,一审判决后,该野生动物世界依然采用仅通过人脸识别入园的格式条款。

来源: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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