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就周杰伦音乐侵权诉网易:授权费870万飙至181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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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财经 11 月 4 日消息, 11 月,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录音录像制作者权权属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件核心是,周杰伦音乐版权。

最终,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杭州网易云音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共计 85 万元。同时,驳回原告腾讯音乐娱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46720 元,由三被告负担。

腾讯其他请求,包括判令被告网易云公司、乐读公司在其开发、经营的网易云音乐官方网站主页(××/)及该网站各大客户端上发表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期限不低于 30 天等。

值得注意的是,该案判决书披露了一些商业细节。

网易云音乐透露数据显示,周杰伦版权费用飙升。“涉案歌曲属于杰威尔曲库,根据原告所发的预警函的附件记载,整个曲库约有 808 首歌曲,双方第一次授权期间即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 870 万元,第二次授权期间 2016 年 4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8642922. 37 元,第三次授权期间 2017 年 4 月 1 日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期间的授权费用为 18184140 元。”网易云音乐实际运营方乐读公司在法庭上辩称。

来源:三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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