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未央》艰难维权路,是什么滋长了网文抄袭的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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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9,持续 6 年的纠纷路终于走到终点。

5 月 8 日,网络小说《锦绣未央》涉嫌抄袭一案一审宣判,法院判定《锦绣未央》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之内,赔偿被抄袭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 12 万元人民币,及维权开支1. 65 万元。

同时,被告周静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复制、发行及网络传播。被告当当网于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对小说《锦绣未央》的销售。

在著作权历史上,像这样的网络文学领域内的一次大体量、大规模的联合起诉,是史无前例的。在网络文学作品“抄袭碰瓷”屡见不鲜,却维权艰难的当下,《锦绣未央》的维权成功,也给了不少被抄袭作者们希望。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也在 8 日当天通过微博发表声明,支持此案的判决结果。

之所以《锦绣未央》案广受关注,远不只是知名IP、涉及众多原作者那么简单,该案的胜诉给当下的网络文学界带去的影响与启示更大于案件本身。

网络文学市场现状:抄袭低成本

从目前的公开报道来看,《锦绣未央》原著小说自连载以来,便蝉联潇湘书院月票榜、钻石榜、订阅榜第一,实体小说一经面世便长据畅销书榜首,最终被改编为影视剧作品,作为超级IP被克顿影视牵头运作。

这些曾经“锦绣”的成绩,在判决书公之于众的今天,不免显得讽刺。根据公开报道,《锦绣未央》涉嫌抄袭 219 部作品,在全部的 294 章内容中,仅有 9 章未抄袭。其中情节最严重的抄袭之一,为网络作者沈文文的《身历六帝宠不衰》。在近日的一审判决中显示,《锦绣未央》在 116 处语句, 2 处情节与《身历六帝宠不衰》一书构成实质性相似。

关于《锦绣未央》案和有关网络文学抄袭的话题,壹娱观察(ID:yiyuguancha)联系到多位网文作者,而通过来自晋江文学网、起点中文网等多个文学网络平台上的 10 余位作者的反馈看,抄袭似乎是当下网络文学领域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而其中几位网文作者在谈到抄袭这一话题时也表现地“习以为常”。

随着网络文学市场的蓬勃发展,自然引发资本方的关注。在实体书出版、影视剧改编等巨大的利润面前,更不乏想分一杯羹的作者。从某种角度讲,这也间接成为网络文学领域成为抄袭重灾区的一大诱因。

这些年曾被网传、或被原作者直接声讨的抄袭改编剧并不少,壹娱观察也根据网络公开资料,整理了部分曾陷入抄袭风波的大IP。

除《锦绣未央》因近日的判决而被部分证实外,其他多部作品是否真如网传或“原作者”声称的那样涉及抄袭,尚不可知。但无论是从社交平台,还是网络文学圈子里的各种舆论,对于网络文学市场中的抄袭情况我们也能窥其一斑。

不过,最终像《锦绣未央》案这样坚持维权到底,取得胜利的,却寥寥无几。大多原作者与粉丝的维权声,都石沉大海。

“还是版权意识太薄弱吧。”一位深耕网络文学领域多年的作者对壹娱观察感叹,“有时调色盘(抄袭文与原文进行对比的表格,是一篇文章是否存在抄袭常用的证明工具)已经清清楚楚摆在那里,可还是有大批抄袭者的粉丝在原作者微博底下留言称,为什么投资方偏偏选中了抄袭作品,还是证明你们写得不够好。”

让不少被抄袭的原作者在意的还有事件之后的一系列反响,其中就包括抄袭者的境况。如郭敬明在《梦里花落知多少》涉嫌抄袭庄羽《圈内圈外》一案之后,虽然郭敬明输了官司,可这并不妨碍他进一步成名。

“抄袭者反倒因为原作者的声讨红了起来,好像原作者的维权,有时反倒成了助推抄袭者的‘炒作’。”作者们三三两两的对壹娱观察也表示出相似的看法,也类比起《锦绣未央》维权前期的状况。

公开资料显示, 2013 年 8 月 26 日,潇湘书院曾发布一则关于《锦绣未央》的处理声明,判定《锦绣未央》仅为借鉴,并处罚了公开指责秦简抄袭的三位作者。声明中直言,“你敢保证你的作品里每一句话都是你首创的吗?你敢保证百度里绝对找不到和你任何一句话类似的内容吗?”

这番声明一度在网文圈引起轩然大波。在维权中付出的时间精力甚至财力,与最终得到的结果存在极大悬殊的状况下,多数被抄袭的原作者或直接“不了了之”,或在维权的中途选择放弃。抄袭在这时,反倒成了一种低成本的获利方式。

来源:壹娱观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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