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频发“翻车、货不对版” 主播与代言人同责

Posted

站长之家(ChinaZ.com) 7月30日 消息:随着直播带货的兴起,虚假宣传、货不对板、质量“翻车”、售后维权难等投诉逐渐增多。

7 月 29 日下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为商品经营者提供直播服务,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根据其具体行为,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此外,“刷单”等 7 类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将被依法查处。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针对网络直播营销中“刷单炒信”、平台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将重点查处虚构交易、擅自删除或编造用户评价、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对消费者未尽到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义务等违法行为。

来源:站长之家


此文章 短链接: http://dlj.bz/H7dcg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