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擅自直播奥运赛事 央视起诉直播TV网站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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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之家(ChinaZ.com) 9月14日 消息:据知产北京公众号消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新传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盛力世家(上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二审案件。

涉案“直播TV网站”及“直播浏览器”以“主播陪你看赛事”为主打,提供各类体育赛事主播直播互动服务。“直播浏览器”在一般浏览器的功能上增加了“主播直播”插件功能,使用户在用“直播浏览器”观看特定体育赛事的同时可以观看主播解说并与主播进行互动。

2016 年 11 月,央视公司认为新传在线公司、盛力世家公司采用主播“陪伴式”直播形式,未经许可擅自直播奥运赛事节目的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新传在线公司、盛力世家公司使用“正在全程视频直播奥运会”等作为宣传语,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同时,二被告在“直播TV网站”设置奥运专题栏目,对赛事节目的链接进行排列、整理,并通过“直播浏览器”全程、实时利用原告网站的奥运赛事节目直播内容,借机牟利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利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 1993 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的规定。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被告新传在线公司、盛力世家公司的涉案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央视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 500 万元。

新传在线公司、盛力世家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称:

综上,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央视公司的一审全部诉讼请求。

央视公司同意一审判决并答辩称: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就承担责任的主体问题、涉案行为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及 1993 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数额的认定等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站长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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